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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与《劳动合同法》自相矛盾?
世界法制报道LAW.ICXO.COM ( 日期:2007-05-21 17:49)
 

董保华认为,同一班底起草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草案有着相似的逻辑,即强调过分政府在劳资关系和就业问题中的作用,忽视了市场进行自由调节的能力和意愿。

郭军也认为劳动法规的制定一定要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不能矫枉过正。但他再次强调,要求个人承包者作为发包单位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是目下不得已的选择。

“签订合同的确会增加社会成本,但讨薪的社会成本更加高昂。”

工会的角色

有一些主张市场自由的人士反对政府和工会过度介入劳资关系,认为劳动报酬必然受到劳动力供求关系的调节。香港大学教授张五常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之一,他认为,灵活的劳动合同对30年来的经济增长居功至伟,而规定最低工资和做大工会是不智之举,因为会降低中国企业在世界上的竞争力,进而影响中国农民提高收入。

和张五常不同,国内大多数经济学人士对更严格的劳动合同、工会组织和最低工资等问题避而不谈,却乐于讨论中国经济在全球化世界上的比较优势;一直以来,低成本的劳动力资源被看作中国的比较优势最重要的部分。包括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在内的一些经济学家反复强调,未来还应该利用这条路径发展中国经济。

郭军态度鲜明地反对张五常的观点。他认为政府介入劳资关系是必要的,否则,劳资关系不和谐将导致社会不稳定。他认为,“员工要有主张权益的意识、主张权益的组织和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是和谐中国劳资关系进而维持社会稳定的三个必要条件。

郭军曾长期负责全国总工会法律事务,并参与起草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国有企业中的工会被一直看作是一种点缀。但全国总工会为代表的工会组织2006年以来组织了强大的媒体攻势,最后把工会建到了原本不能容忍工会的跨国企业如沃尔玛之中。2007年,全国总工会又批评一些国际连锁餐饮机构付给打工学生的时薪没有达到中国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快餐业否认总工会的批评,最后,地方政府也出面表态,认为快餐业没有违法行为,事态才告一段落。在最低工资事件中,郭军是跨国企业和地方政府最严厉的批评者之一。

受累于多年积弱的制度形象,工会多数时候不是中国职工维权的首选。但近年来工会系统一反常态的高调举动,仍然颇引人注目。董保华认为,工会系统希望借助制定《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契机扩大手中的权力。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专家常凯调入中国人民大学之前曾任中国工运学院(已改名为劳动关系学院)副院长。和身在工会系统的郭军一样,常凯在立法中屡次强调,应加强工人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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