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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立法 请“加速前行”
世界法制报道LAW.ICXO.COM ( 日期:2007-05-17 15:15)
 

    世界法制报道http://law.icxo.com讯:5月17日,又是一年一度的“世界电信日”。

  “让全球网络更安全”———这个去年喊出的口号余韵犹在,在今年“世界电信日”来临之际,我们不得不感叹,接二连三的网络安全事件,让我们度过了并不太平的一年:接踵而至的“熊猫烧香”、“灰鸽子”让网民人心惶惶,私人信息外泄事件频频发生,恶意软件横行无忌,更有网游玩家的虚拟财产被盗,网上银行账号密码被黑客窃取……

  而与此同时,我国互联网使用者已达1.37亿多人,在这样令人咋舌的增长速度下,网络安全问题成为谁也不能回避的事实。

  网络“毒”时代的恐慌

  “一觉醒来,邮箱被清空,常用的炒股软件被删除,文件被改得乱七八糟。”5月15日,一位叫BOB的网民被“证券大盗”病毒打得措手不及。

  而据北京江民新科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到的数据,在这一天,仅上海地区就有近百人的计算机感染“证券大盗”病毒。

  据悉,“证券大盗”是首次发现的针对国内证券系统的,以窃取用户名账号密码为目标的病毒,它可以对用户登录信息进行记录,甚至可以恶意操纵被盗的股票,随意买卖,赚取中间的差价,给被盗股民带来巨大的损失。

  刚刚在证券交易所办理完开户手续的李颖向记者表示,“比较担心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她在办理开户手续时,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给她一份“风险揭示书”,上面明确指出,“进行网上交易时用户有可能会受到黑客、病毒的攻击,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己承担”。

  “现在的网络病毒不再是黑客们单纯‘炫技’、编程找乐,而是直奔‘钱’程。在利益的主导下,一条完整、严密的黑色病毒产业链正浮出水面。”网络专家们预警。

  “写病毒,远比普通编程挣钱多。”小江25岁,计算机硕士,在北京某网络公司任专职程序员。他对记者说,“据我的了解,病毒编写者的收入要远远高于普通程序员的薪资水平。”

  泛滥成灾的病毒让网民们切齿痛恨却又无可奈何,而黑色病毒产业链的形成,更加剧了人们对这个已经变得不安全的网络世界的恐慌。

  不得不提到的是,那只憨态可掬烧着香的熊猫,从2006年底到2007年2月短短4个月的时间里,席卷全国超过1000万个人及企业用户,造成高达亿元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也让人们彻底认识到网络病毒的厉害。

  据“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者李俊交代,他于2006年10月16日编写了“熊猫烧香”病毒,然后以自己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先后在网上以每个病毒500元至1000元的价格出售。在总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李俊将病毒销售给了120余人,非法牟利10多万元。而经病毒购买者进一步传播,迅速出现了数百个变种,不断入侵个人电脑、感染门户网站,从而对互联网用户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专家分析,此次案件中被逮捕的6个人,在整个“黑色产业链”中分别参与了制作、贩卖、交易、传播、使用等环节,而且每个环节都收益不菲。

  据知情人士介绍,现在的病毒产业链最明显的途径是:木马病毒编写者→专业盗号人员→销售渠道→最终玩家。

  这位人士说,举个例子来分析,A想通过窃取装备获利,便上网寻找适合的木马或定做或购买。在这个过程中,有的木马编写者公开自己的网站,制作并销售木马,或者由需求木马的A在网上发帖求购。

  记者在Google上以“定制木马”为关键词来查询,屏幕赫然显示:“约有30.6万项符合定制木马的查询结果。”据了解,由于国家相关立法还不健全,目前这种黑色交易网站的公开并不构成违法。

  盗取个人信息等敏感资料也是病毒产业链明显的赢利方式。此外,病毒产业还存在其他的来钱方式。比如僵尸网络,一个庞大的、接受控制的僵尸网络,最常见的是按照指令攻击网站、发送垃圾邮件等。利用僵尸网络可以进行点击欺诈,骗取广告或非法站点利益等。

  “如不斩断病毒‘黑金链’,网络‘毒时代’为时不远!”奇虎网360安全卫士技术顾问赵坦冰回顾网络病毒的演变历程时,直言不讳。

  而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面对“毒时代”的到来,我国却面临管理部门多、法规层次不清、法规重复、相互掣肘、法律空白等诸多问题。

  对于利用病毒实施网络犯罪,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副主任张健说出了许多无奈:虽然我国刑法已经对网络犯罪作出明确规定,但网络犯罪的虚拟性质以及受害者的分散性,使得具体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相关司法实践还不成熟。比如,制作、传播病毒的证据难获取、难保全、易灭失,破坏后果难以准确评估,因此,对于很多案件,公安机关做了大量的侦查工作,终因证据不足对相关人员处置较轻甚至根本无法移交检察机关。此外,面对越来越多的网上犯罪,警力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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