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2312"%> 商业银行法经典案例
  世界法制报道 > 案例解读 > 企业法  
 
纵览世界财经报道  首页 法治快讯 谈法论道 案件传真 法制教育 法制精英 法律文库 资本与法 经济与法 案例解读 律师在线 法律排名 法制文艺
 
在世界法制报道上投放广告

商业银行法经典案例
世界法制报道LAW.ICXO.COM ( 日期:2007-04-20 14:58)
 

    世界法制报道http://law.icxo.com讯:河南省洛阳市商业银行丹城路支行与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长治市支行等贷款担保纠纷上诉案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河南省洛阳市商业银行丹城路支行,住所地: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丹城路6号。

负责人:魏长青,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单卫红,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长治市支行南街办事处,住所地:山西省长治市东华门21号。

负责人:魏访星,该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张海燕,山西唐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晋城市广播电视器材公司破产清算组,住所地:山西省长治市延安南路49号。

负责人:张淑声,该清算组组长。

委托代理人:于红斌,原晋城市广播电视器材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常米元,山西省潞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王秀琴,原山西晋城市广播电视器材公司职工。

上诉人河南省洛阳市商业银行丹城路支行为与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长治市支行南街办事处、原审被告晋城市广播电视器材公司破产清算组和王秀琴贷款担保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晋经一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孙华璞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徐瑞柏、代理审判员吴庆宝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马东旭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查明:1997年以来,晋城市广播电视器材公司(以下简称晋广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长治市支行南街办事处(以下简称南街办事处)多次签订银行承兑协议,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其中1997年5月签订向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承兑汇票协议四份,金额合计为730万元。同年5月6日签订向中外合资合肥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承兑协议一份,金额34万元。同年7月29日,签订向四川省新科威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承兑协议五份,金额合计为1150万元。承兑协议约定:承兑到期南街办事处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晋广公司不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对不足支付部分的票款转作承兑申请人逾期贷款,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如承兑申请人到期之日前未足额交存票款,承兑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由保证人交足所欠票款,有权处分抵押物,以其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补足票款,有权处分质押标的,以其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兑现质押标的所得价款补足标款,实现质权。承兑协议签订后,南街办事处均如期办理了约定的银行汇票十份,金额1914万元。在此期间,为了保证承兑协议的履行,晋广公司还将其以本单位职工王秀琴名义存在河南省洛阳市春晴信用社(以下简称春晴信用社)的定期存单三笔(帐号为:0010561一05、0010757-87、0010756-86)合计金额1808万元,交给南街办事处作质押。

[1] [2] [3] 下一页

来源:

 
  相关阅读
 
 《产品质量法》经典案例
 盛大内鬼 暗示企业责任缺失
 女孩被3男子轮奸 母亲为20
 “民心所向”物权法 私企老板
 民间商会的改革是绕不过去的
 (图)解读郑州一大学生杀死女
 家庭成员之间乱伦现象剖析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设立“一人公司”应视情而定
 证券法修改应吸收股权分置改革
  商业资源
 
  医疗宝典
河南艾滋病村的生命力悄然复苏
处方药开出保健品 医生从中“获利匪浅”
医院专家提醒:春季需防“春癣”
医生提醒:春季过度运动可致免疫力下降
姚凯伦委员称七成知识分子处于过劳死边缘
  香车美女

 营销专题:

特别推荐: 世界财经报道  世界经济学人  商业情报   大中华汽车   农业经理人  营销评论  市场总监  商务上海  纺织经理人  商务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