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法制报道讯 于海滨同志,39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8月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2005年3月任清和街派出所警长,2007年2月任清和街派出所副所长。从警以来,他扎根社区、爱岗敬业、心系群众、甘于奉献,用辛勤的汗水认真浇灌着他所分管的责任田。他始终以雷锋同志为榜样,用一件件感人的爱民故事,诠释着浓浓的警民鱼水情。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在警务改革的实践中,默默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深受辖区群众的爱戴和赞誉。
一、深入社区、亲和百姓,做辖区群众的贴心人
于海滨同志从走进责任区的第一天起,就把热情服务和打击防范做为工作中两大永恒的主题,他常说:做为社区民警,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是自已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无异于医生救死扶伤,教师教书育人,为民服务同样是社区民警应履行的职责。

清和街派出所管内的段大娘没有经济来源,是特困户。于海滨为老人办理了低保,并长期定时到段大娘家为她解决生活所需。
2003年4月,于海滨在富锦小区长影20栋入户走访时结识了独居一室的于宝文老人,老人家已年逾古稀,终身未婚,晚年生活孤寂,无人照顾。自此,于海滨便成了老人家的常客,帮老人家做饭,陪老人聊天,每逢节假日。他都要把老人接到家里,让老人也享受家庭的天伦之乐。为给老人增加营养,他定期为老人送去鲜奶;为让老人多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他经常陪老人逛公园,参观展会;老人喜欢看电影,他就给老人买来VCD机和老人爱看的影片光碟;老人冬天腿怕凉,他就让妻子给老人织了一条厚厚的毛裤……于海滨对老人的悉心照料,使老人感动不已,逢人便说:我能在晚年遇上于海滨这样的好民警,真是福气,即便是亲儿子也未必能比得上他!
2003年6月,于海滨在医大147栋结识了均已病入高肓、瘫痪在床的刘学义夫妇,为给两位老人看病,孝顺的儿子刘志友已经欠下了10万元钱的外债。从那以后,于海滨便经常买些药品、营养品去看望两位老人,还经常给老人喂药、擦身子。有一天,刘学义的妻子张秀英拉着于海滨的手激动的说:我的这个家今后可咋办呐?你们干脆给我点儿烈性农药让我喝了算了!听了老人的话,于海滨的心里一阵酸楚,他知道家里连买药的钱都没有了。于是他便在辖区内发起了关爱生命,奉献爱心的义捐的活动,仅一天的时间就为这个不幸的家庭筹得7600元钱。可最终两位老人还是相继离开了人世,在张秀英老人的葬礼上,老人的儿子刘志友突然跪在于海滨的面前,对他家的亲戚朋友说:这位于警官也是我妈妈的好儿子,是我家的大恩人呐!
2005年5月,正在值班的于海滨接到西昌小区的213栋1门302室唐敏龙打来的电话,称其家楼上5楼漏水,4楼以下均已被淹,她家住在三楼,地面上的水已经没过了脚面,可楼上4楼、5楼的住户均不在家,找来物业的同志也没有他们的联系方式。后来她发现了警民联系卡,便拔通了于海滨的电话,于海滨二话没说,放下电话找出实有人口登记表即飞速赶往213栋,在路上他分别拔通了4楼、5楼住户的电话。不多时,4楼、5楼的住户便赶回家中,于海滨又和他们一起堵住了5楼的漏水点,并帮助家中人少的住户向外排水,在场的居民后来都与这位管片民警结成了朋友。世界法制报道讯
二、廉洁自律,拒腐抗变,自觉维护人民警察的荣誉和形象
2003年1月8日,于海滨同志第一天穿上警服,面对警徽庄严宣誓时,就把严于律已、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为民服务作为自已今后的行为规范。工作中他常以三要、三不要来告诫、警醒自已。三要:接待群众要热心;为民服务要诚心;案件处理要公心。三不要:酒绿灯红、三个主义面前不要纵心;领导、机关及亲朋的说情压力面前不要屈心;场所业主及案件当事人的礼宴面前不要动心。在担任责任区民警后,他又给自已约法三章:不在管内吃饭;不在管内理发洗澡;不接受管内业主的任何形式的礼宴。

图为近两年来于海滨获得的奖状、奖杯和奖章
2003年1月24日,于海滨同志在巡逻中抓获两名以大欺小未满16周岁的中学生王某和苗某,在派出所里,王某家长趁办公室无人,便拿出500元钱放在桌子上说:兄弟,买条烟抽吧!于海滨见状严正地说:这里是派出所,不是农贸市场,快把钱收起来,你要深刻反省自已是否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今天王某是大欺小,明天就可能发展成抢劫,你明白吗?王某的父亲收回钱,惭愧地低下头。
2004年6月15日,于海滨在富锦小区20栋入户走访时,发现1单元202室开了一家旅馆,无照经营,管理混乱。他责令业主必须马上关闭。那名业主连忙掏出1000元钱往于海滨兜里塞,并说:求求你,帮帮忙,这房子我是贷款买的。于海滨严厉地对他说:快把钱收起来,我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旅馆开在居民楼里必须取缔,没有条件可讲。
2005年5月,于海滨在德惠路一家酒店检查防火时,老板把他让进办公室,掏出1000元钱说:兄弟,我也是部队转业的,照顾照顾吧!于海滨接过话说:快把钱收起来,既然你也是部队转业的,那就更应该知道防火工作无淡季的道理,我帮你把店里的防火工作抓实做细,以免酿成灾害,那才是对你最大的照顾!
2006年8月,于海滨在处理一起卖淫嫖娼案中,他在部队的一位老战友找到他:你们又没有抓到现行,就放一马吧。说完还拿出来5000元钱,放在桌子上。于海滨说:快把钱收起来,做为老战友,你更不应该难为我!尽管老战友很生气,但面对于海滨的严词拒绝,只好收起钱走了。
于海滨同志在日记中写到:在执法工作中,我不代表自已,而是代表整个警察队伍的群体形象,我不能贪图一已私利而毁了我们千千万万个警察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荣誉,我决不能在利益面前丧失人格,丢弃原则,要在自己的思想上筑起一道牢不可破的拒腐抗变的防线。
三、依靠社区,打防并举,维护一方平安
于海滨常说:打击犯罪、确保平安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使命,作为社区民警要让群众真正满意,就要想方设法使自己的管区少发案,给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我是责任区民警,是确保责任区平安的第一责任人。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自接管责任区以来,他把巡逻防范打现形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他舍小家顾大家,怀着对党和事业的无限忠诚,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坚持每天带领治安员在管内巡逻,同时组织发动管内群众和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防范。
从警四年来,于海滨先后破获了老狐狸团伙诈骗案,王锋、常春水团伙涉恶案,四愣子团伙贩毒案,李雪介绍他人卖淫案,藏明月团伙抢劫案,刘志东团伙抢劫案,于冰团伙诈骗案,陆光峰盗窃案,李海峰强奸案,汪成轮奸案等一大批有影响的恶性案件。捕教人犯100余人,行政处罚100余人,行政罚款80000余元。为辖区的平安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以人为本,亲情执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2007年1月25日,周建因与刘长春发生口角,持菜刀将刘长春砍伤后逃跑,3月14日,于海滨将潜逃了近两个月的周建抓获。周建对持刀砍伤刘长春一案供认不讳,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周建对于海滨说:我对拘留没有任何怨言,我是罪有应得,但我就是放心不下我的女儿,她才7岁,在东二小学上一年级,我父母都已经去世了,妻子在孩子两岁时就和我离婚了,女儿一直和我在一起过,我被拘留了,女儿就没人管了!于海滨也对他说:我们很同情你的家庭,更怜悯你的女儿,可法不容情啊!法律不会因为你的女儿无人照料而让你逃避法律的制裁。但做为执法者,我们也是有情的,我们不会让你的女儿流浪街头的。 世界法制报道讯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为践诺执法为民的誓言,于海滨便把周建的女儿周婉莹接回自己的家中。并对莹莹说:他是她爸爸的好朋友,她爸爸出差了,过几天回来接她。于海滨每天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并让13岁的儿子为她补习功课,教她下棋,学习电脑知识。于海滨的妻子对这个不幸的小女孩更是关爱有加,顿顿给她做好吃的,为她洗衣服、削铅笔、洗饭盒。于海滨一家人对小莹莹的精心照料,使小莹莹消除了陌生和恐慌,她现在已经喜欢上这个新家了,她经常对于海滨一家人说:她爸爸出差回来接她她也不走了,就在于海滨大大家呆着啦!
于海滨同志从警以来,扎根责任区,汗洒责任田,一心爱民,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2003年他被长春市政府评为敬老好儿女; 2004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5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006年被长春市禁毒委员会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在长春市公安局举办的法在我心中演讲大赛中获得特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在全国总工会举办的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 演讲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但在荣誉面前,于海滨显得很清醒,他说:我只是做了一个普通警察应该做的事儿,组织上给了我那么多荣誉,我应该把它们当作自己今后工作的无穷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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