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2312"%> "毒"水果泛滥于市 监管缺位是食品安全永远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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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水果泛滥于市 监管缺位是食品安全永远的"痛"
世界法制报道LAW.ICXO.COM ( 日期:2007-03-22 12:41)
 

    世界法制报道讯  广州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和中国食品网曝光了柑橘、荔枝、苹果等12种常吃的“毒”水果。这些“毒”水果多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化学药剂,严重威胁人们健康。专家提醒市民不要“以貌取果”,杜绝作假造毒行为(3月21日《信息时报》)。

    不听不知道,原来这么多有毒的问题水果就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竟全然不知,实在令人发怵。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可不是件小事,可这件事就是很闹心。从阜阳奶粉事件,到“苏丹红”现象,举国上下谈食色变。人们不禁要问,食品安全问题政府管理部门应该怎样作为?非要等到出现问题,职责部门才行动追查,亡羊补牢吗?其实他们完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

    从法律上讲,我们正在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市场秩序和市场法规。如果法律执行者不能尽职尽责,法律武器再好也形同虚设。监管缺位在很大程度上为不法商贩追逐暴利、炮制“害人食品”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此以来,民众还有什么食品安全可谈呢?这不能不说是食品安全永远的“痛”。

    市场管理部门的执法不付诸常态,不但是不作为,更是失职行为。在民众眼里,执法部门就是食品安全的保护神。如果市场监管部门把民众的生命健康等切身利益看得更重、更高,再多些责任感和危机感,市场就不难管好,问题食品也不会大行其道、无孔不入。

    笔者认为,为治食品安全之“痛”需下点药:其一、建立食品安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其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一些不法食品制造商和经销商加大处罚力度。

    与此同时,笔者在这里也提醒各位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多留些心眼,多学会识别“问题”食品的绝招,切不可“以貌取果”。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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