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法制报道消息 据3月18日《北京晨报》报道,“部分高校‘破产说’言过其实,教育不会成为第二个国有企业。”教育部部长周济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高等教育的固定资产有5000多个亿,目前存在的高校贷款问题“会认真解决”。
中国社科院一份调查显示,2005年以前,我国公办高校向银行贷款总额达1500亿到2000亿元。有关专家认为:“按照严格的财务核算制度,一些高校其实已经破产。”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也称,目前我国高校总贷款数已达2800亿元,部分高校实际上是资不抵债,已经破产了。按照我国的《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但高校毕竟不是“企业”,不能完全适用《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从这一点上说,部分高校“破产说”确实是“言过其实”或者说是“言不达词”。
据悉,从1999年扩招开始卷入贷款风潮中的中国高等院校,2008年前后将陆续迎来还款高峰。没有人知道,有多少大学将遭遇可能的财务危机。一是担心部分高校破产后的在校学生怎么办?二是担心高校的巨额债务会不会转嫁到学生及家长头上?其实,真的不必“担心”。一些地方政府早已向高校承诺将在未来协助高校偿还银行贷款,具体的补助方式有政府全额还本付息,高校还本、政府还息以及高校还本、政府部分贴息几种。实际上,在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在为此买单。浙江省政府最近已决定财政拿出40亿元,直补大学贷款利息。河南省政府也酝酿拿出一些资金为学校偿还1/3的利息。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副处长马宁不久前撰文说:“这个钱还是要国家来买单,因为公办学校是国家的。”
教育部要认真对待高校现存的贷款问题,“这些问题将会得到逐步解决。 ”不知道这样的“底气”是不是来源于国家买单?即使不会转嫁到学生家长头上,由国家买单。而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钱也是财政的钱、纳税人的钱,解决高校巨额债务的哪部分资金,本来可以用于增加义务教育的投入,或给农民“多予”,或提高贫困人口的低保等。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里有这笔开支吗?经过人大批准了吗?
也许,高校真的还没到因为巨额贷款而“破产”的边缘。但常言道:“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更何况言者有依有据,闻者岂能不“足戒”?高校能抑制住贷款的冲动与负债办大学的冲动吗?能挡得住高校基建热潮的冲击吗?会不会浸入“通过扩大招生、提高学费来偿还贷款”的怪圈里?全国人大代表张百良认为,高等教育财政危机、高校巨额贷款问题是中国高等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中国的高校需要进行新的制度创新。高校巨额贷款问题只是现今高等教育弊端的外在表现之一,“足戒”的不仅是高校贷款问题,更要反思高校教育体制与制度,不能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式地解决巨额贷款造成的高校“破产学”,更多的甚至更危险的高校破产危机在潜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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