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法制报道讯 凡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均应在3月31日前办理纳税申报。省地税局日前发出“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真诚提醒相关纳税人尽快申报,以免发生违法行为。
据省地税部门介绍,目前我省已有超3万人的年收入达到12万元,但距法定的申报期限只余半个月,我省自行报税者仍不足6000人。依据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更不会作为偷税处理。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以提醒相关纳税人,应尽快进行申报,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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