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案,事主图省事,宁愿不要失物;
不报案,歹徒最开心,胆子越来越大;
不报案,民警最尴尬,法律竟被“架空”
提示
3月6日上午10点,喷水池。
一女子脚步匆匆,打着电话,突然惊叫一声——手机被一个小孩抢走了!随后的一幕让她安下心来:民警迅速出击,逮住了10多岁的小疑犯。世界法制报道讯
听说民警要她“协助调查”,在去派出所的路上,该女子甩掉民警,悄悄溜了,手机都不要了。
后面这一幕,民警可谓司空见惯。不少派出所都保留着大量“无主”手机,作为市民“不报案”的最佳“证据”,一天天积累着灰尘。
手机不要了,受害人悄悄溜掉
说起3月6日这起案子,中北派出所的民警表情无奈。他们在巡逻时就已发现了那个可疑的男孩。因此,在其伸手抢夺的第一时间,民警就将其抓住了。向失主亮明身份后,他们请她到派出所作一份笔录,讲明事情经过。哪知刚到派出所,一回头,那女子不见了。
民警回忆:“当时场面比较混乱,围观市民多,我们既要维持秩序,又要押解嫌犯,根本没想到受害人会这么不配合。”当时,失主被抢的手机还在民警手上,民警通过手机上的通讯录找到失主的朋友,请他们转告。没想到,女失主宁可不要手机,也不来指认嫌犯。
“这个小孩说,他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抢了10多部手机,我们在案发地都逐一查证了,也追回了赃物,抓获了收赃者,就是没有发现一个受害人报案。”
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尴尬,在云岩、南明、乌当三区的刑侦大队、派出所破获的案件中并不鲜见。民警说:“这些案子破案并不难,难的是查证。”记者在中东派出所目睹,该所有大量缴获的手机,均因无受害人报案,找不到主人。
歹徒:“抢了两次发现没事,我们胆子就大了。”
2月14日,马王庙派出所破获一起租车抢劫案件。5名嫌犯连续作案10多起,抢了价值两万多元的东西;3月3日,三桥派出所抓获4名抢劫、杀人嫌犯,破案10余起。这两起系列案件,都只有一名受害人报案。而民警在接报后就迅速破了案。9名嫌犯如此描述自己的“心得”:他们起初在二桥至三桥一带作案时,还担心被抓,然而连续两次作案发觉“没事”,胆子就大了起来,干脆在当地“蹲点”。
在查证过程中,听说要作笔录,受害人有的一再推脱,直到民警找到单位上才配合;有的说要到外地,拒绝合作。目前,云岩、南明、乌当有大量的抢劫、盗窃案件找不到失主,警方于是只好求助于媒体,将嫌犯的图片及其作案时间、地点刊载出来,供受害者指认。但由于不少案件是未成年人所为,按相关法规不能暴露其相貌,给指认带来不少困难。此外,发生案件的地段由于无人报案,警方也很难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记者先后和50余名未报案的受害人进行交谈,了解到——“不报案”主义之3条理由
1. “一个手机也就值500元左右,报案的手续特别麻烦,耽搁的时间长,也不知道手机能否追得回来。”
2. 畏惧犯罪分子,怕给自己惹麻烦。(但据民警介绍,为受害人做的笔录,警方都会严格保密;受害人在指认嫌犯时,可以指认照片,也可以在隐蔽处进行指认。)
3. 有的受害人怀疑警方对罪犯的打击力度,错误地认为“报不报案一个样,既然被劫的东西不多,就破财免灾。” 世界法制报道讯
您在纵容犯罪?
一位律师分析,歹徒抢一部价值500元的手机,如果没有其他严重的情节,可能会被处以拘役、管制等;如果连续作案多次,属于惯犯,受到的刑事处罚就严重得多;但法律惩处必须有事实支持,无人报案,这类罪犯就会继续危害社会,“不报案,无异于纵容犯罪,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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