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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牙防组"变脸"背后
世界法制报道LAW.ICXO.COM ( 日期:2006-06-26 14:14)
 

  改名后,全国牙防组是否会像其他媒体所称的“换个马甲继续忽悠”

    在一个布满爬山虎的有些破旧的七层楼房前,北大口腔医院的清洁工小李热情地给记者指路说:“牙防组就在这个楼里。”

    楼里灯光很暗,在一层楼梯的对面有个蓝色的指路牌,上面清楚地写着“第四层全国牙防组”。

    昏暗几乎成为这个老式楼房固有的特色,四层的楼道里摆满了铁柜子和箱子,使原本就很窄的过道变得更加拥挤。往里走,在中间的位置,借着一个半掩着门的房间的灯光,一个写有“全国牙防组办公室”的门牌映入眼帘。

    “这里是全国牙防组办公室吗?”

    “对。”一个坐在电脑前的年轻女孩抬起了头。

    记者说明来意后,她笑着说:“我们不接受任何采访,前段日子,记者成风地往我们这跑,现在我们不发表任何言论,如果有什么问题,请找我们的上级单位——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女孩说这些话的时候就像背课文一样流利。

    女孩的隔壁挂着一块叫“预防科主任办公室”的牌子,敲门进去,才发现,这正是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博学的办公室。张主任的回答与办公室女孩的话如出一辙。

    曾有媒体报道“两张桌子,几个人,忽悠了 13 亿中国人 ” 的全国牙防组的牌子依旧,办公的人员依旧,经过了那场 “ 认证 ” 风波以后,又传出牙防组要改名 “ 卫生部牙病防治指导中心 ” 的消息,牙防组真的要摘掉这块挂了 18 年的牌子吗?改名后是像其他媒体所称的 “ 换个马甲继续忽悠 ” ,还是彻底地改头换面?改名后的新机构要何去何从?

    牙防组“变脸”

    牙防组的工作人员统一口径,不发表任何言论,只是称有问题找他们的上级单位——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那么,对此,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又是什么态度?

    6 月 14 日 ,记者联系上了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他们的回答更是含糊,对于是否要改名的问题,一位负责的同志电话里对记者说: “ 没有听说要改名! ”

    他接着又解释说:“全国牙防组是非常设机构,是社会团体,只是由卫生部批准成立的,并不是一种隶属的关系。而这种类似的组织还有很多,我们也从牙防组事件中吸取教训,正在对这类组织进行调整规范,将来这些组织是什么性质,具体的职责是什么,这些都在研究中。”

    当记者问有没有研究改名的时候,这位人士还是那句“正在研究中”。

    最早发出要改名消息的是《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全国牙防组即将改组成“卫生部牙病防治指导中心”,是否挂靠卫生部仍在讨论中。牙防组更名的同时,新的法定认证机构也即将浮出水面。据悉,在内部三易其名的“某某口腔护理用品功效认证中心”已经在紧锣密鼓地筹建之中,将由中华口腔医学会和现全国牙防组联合组建,并与政府完全脱钩,成为具有法人资格中立的认证机构。

    在卫生部的网站中,记者发现了一个《口腔护理用品功效检测标准(征求意见稿 )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日期是 6 月 2 日 ,并称意见截止日期 2006 年 6 月 20 日 。

    其中的说明部分指出,“本标准涉及到的口腔护理用品有牙刷、牙膏、糊剂、漱口水、牙贴和无糖口香糖等。主要针对口腔护理用品在清除牙菌斑、预防龋病、减轻某些口腔疾病症状和促进口腔健康方面的功效验证。随着口腔护理用品功效认证工作的开展和口腔护理用品的发展,本标准会不断针对新的口腔护理用品继续进行增补和修订。”

    由此可见,这个标准是为日后真正意义上的“认证”做准备的,而且,“随着认证工作的开展还将增补和修订”,可见,具有法人资格中立的认证机构的建立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但“变脸”后的牙防组是否要继续承担这个责任还不得而知。但至少,通过“认证事件”推动了检测标准的出台。

    对此,曾为牙防组捐赠一笔丰厚资金的雪豹日化公司董事长童渝发表评论说:“我们作为企业,当然希望认证标准早日出台。”企业还是需要认证的,他们需要像牙防组这样的组织,以雪豹为例,其统计数据显示,在使用认证的广告播出后,年销售额上升了 18 %左右。

    牙防组为何“变脸”

    卫生部在唯一一次公开表态中,其发言人毛群安称,牙防组是 1988 年 12 月卫生部批准成立的口腔专业技术指导组织。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卫生部的意思是:它与牙防组的关系只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非隶属关系。

    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也在首次回应中称,牙防组既不具有法人资格,也不是认证机构,没有“通常意义上”的认证资格。张博学介绍,全国牙防组是在卫生部领导下,由全国各主要口腔医学院院长和口腔预防保健专家组成的牙病防治专业组织。全国牙防组内设“口腔保健用品专家评审委员会”,他本人担任组长。

    由此可见,牙防组的本职工作是“临时负责相关的口腔保健宣传”,而“认证”只是它的副业。

    今天的牙防组如此狼狈,全因“认证”引起。

    牙防组的认证工作开始于 1992 年,有媒体报道称,当时功能性牙膏刚刚开始兴起,许多广告非常不规范,所以当时的全国牙膏工业协会才会想到邀请这个卫生部门下属的组织出面认证。

    任何组织和单位都要生存,牙防组也不例外,既然与卫生部是指导关系,不能依靠,而一系列的研究和认证都需要资金,牙防组这个 “ 社会团体 ” 只能自己运营生存。

    提到生存,不得不提到与牙防组密切相关的两个单位——牙防基金会和预防教研室。而最有发言权的就是张博学,他身兼三职: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北京大学口腔学院预防教研室主任、牙防基金会秘书长。

    张博学说,我们对企业的认证申请进行验证是免费的。当然,对企业主张的一些保健功效进行实验验证,成本费用需由企业支付,从几千元到十几万元不等。至于企业的赞助和捐赠则完全是自愿的。最大的一笔是宝洁公司的 1000 万元资金。正是考虑到企业的捐赠,我们专门成立了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接受企业捐赠都有严格的财务管理。

    中国牙防基金会是 1994 年民政部批准成立,属于民间基金会,基金会和牙防组虽不是同一批准单位,但在实际运作上却是同一套人马。也正如张博学所说: “ 目前,基金数额为 800 万元左右,主要支持牙防组工作的正常开展。 ”

    2005 年,认证了 10 年的牙防组遇到了 “ 刁民 ” 李刚,那年 9 月,法学博士、中国公益网主编李刚起诉全国牙防组,称其认证有欺诈消费者之嫌,随后,上海等地也开始响应。今年 3 月,全国牙防组被曝出未被列入政府的全国认证机构名录。随后,各地的牙膏企业纷纷换装,抹去 “ 牙防组 ” 字样。

    随着对牙防组的质疑加重,各相关部门不得不出来解释,澄清,一时之间,把牙防组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有关部门也必须用一个合理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牙防组的“变脸”、认证的规范合法也迫在眉睫。

    “变脸”后的牙防组

    “病从口入,人们对牙齿的保护可谓是越来越重视,人们需要一个像‘牙防组这样的组织来指导管理。因此,取消这样的组织是得不偿失的,改名可能只是一个形式,但最重要的是要看改名后的新机构做什么。如果新机构是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肯定是受到人们欢迎的。重要的是防治牙病,而不要误导消费者。开展认证也很必要,但要师出有名,要有授权,要合法。改善这段日子以来消费者对牙防组不好的印象,就必须要公开透明,认证过程要公开透明,牙防组和基金会的关系也要重新设定,以让消费者和企业明了。”社科院社会学所的唐钧教授对记者说。

    唐钧教授说:“对口腔保健用品行业的规范和认证必须有机构来做,但必须有授权、合法,认证的过程也应该透明。另外,企业也不希望它倒掉,对牙防组来说换个名字未必不是好事,提高社会公信度,正确引导消费者才是正途。”

    目前牙膏的管理法规、认证标准、程序和认证的法定机构均处于“真空”阶段。我国加入 WTO 后,牙膏工业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要使我国牙膏工业提高到新的水平,行业协会更要进一步发挥作用,引导成员以诚信面对社会,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如果牙防组的认证的问题、牙防组和基金会的关系问题等等都能解决,“变脸”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卫生部牙病防治指导中心”(牙防组改名)和“某某口腔护理用品功效认证中心”(新成立)都能成立的话正是解决了牙膏行业混乱问题,两个部门,一个预防牙病,一个认证产品,于消费者、于企业、于管理部门都将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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