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价三手段:
1.致函给低价出售化妆品与香水的零售商,抱怨价格异常偏低,接着就威胁若不加价,就可能面临“送货延迟”。
2.厂商经常派人到店里检查售价,如果售价低于其指定价格,厂商就会以切断货源作威胁。
3.和分销商达成协议,保证每一个产品在所有店面均以指定的同一个价格售出,而伴随每一份协议都会诞生一个“价格警察”控制售价。
他们都是世界著名的化妆品品牌,他们散发着奢华诱人的气息。他们的名字,向来就是优雅、精致和浪漫的同义词。然而法国反垄断监察机构“法国竞争委员会”在3月14日公布的一份商业行为调查报告,却令他们顿然失色。
该委员会称,共有13家全球化妆品行业的领导品牌在1997-2000年间互相串通,控制商品定价,损害消费者利益。这13家知名香水和化妆品制造商与他们在法国的3家零售商也因为建立价格同盟,被法国竞争委员会开出了总额高达4620万欧元(约合4.358亿人民币)的罚款单。
用强硬手段抬高价格
法国竞争委员会在这份历经多年调查,长达133页的报告中,详细罗列了从1997年-2000年这些化妆品制造商操控定价的行为。被涉及的知名品牌包括香奈儿、圣罗兰、迪奥和娇兰等共13家。
根据该委员会的调查,这些化妆品制造商曾使用一系列强硬手段抬高价格,同时在销售知名的香水和化妆品时强制禁止零售商折扣以维持其价格。
这些行为包括:致函给低价出售化妆品与香水的零售商,抱怨他们的价格异常偏低;接着就威胁若不加价,就可能面临“错误一再发生”与“送货延迟”的结果。这些厂商还常常会诉诸一种称作“价格警察”的手段,包括监察控制销售商出售商品的价格,及对“不听话”的销售商威胁施予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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