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悔不已的贾某
 宣判后,贾某瘫倒在地
1月25日,以向大宝SOD蜜中注射硫酸为名敲诈北京市大宝化妆品公司200万的河南农民贾某,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河南农民贾某2005年4月从网上浏览到一则信息:浙江省有人曾给上海的五家饮料公司写信索要500万元现金,后有一家公司给了他一万元钱。2005年5月,贾某起床后使用大宝SOD蜜时联想起了这条信息,手头缺钱的他向北京市大宝化妆品公司发出了一封匿名信,信中称自己事业受挫,经济困难,现向大宝公司索要200万。否则,将向SOD蜜里注射硫酸。并称自己的下属遍及全国,“他们只要听我一声号令,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贾某同时购买了一张中国移动电话卡,在信中留下了该号码,让大宝公司同他联系。后大宝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此方式与贾某取得了联系。贾某提出如给200万元,自己保证不向大宝公司的产品中注射硫酸,否则,就要开始实施行动。后贾某于2005年7月18日被查获归案。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贾某称自己虽给大宝公司写去了敲诈信,后索要200万元,但那是为了和公司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而且,即使大宝公司不给钱,自己也不会向大宝公司的化妆品中注入硫酸。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要胁的方式,强行索取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被告人贾某因意志以外的因素犯罪行为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理。故判决被告人贾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贾某听到判决结果后当庭瘫倒在地,情绪激动,泣不成声,后悔莫及,表示要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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