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后半年仍未结案 被事主告上法庭
太平家园小区业主在与物业发生殴斗时受伤,报警后半年,警方仍未对此案做出处理决定。认为昌平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被打伤的小区业主刘贻燕将其告到法院,要求确认昌平公安分局行政行为违法。
昨天,昌平法院认定昌平公安分局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判令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做出处理。
“法院主持了公正,我非常感谢。”昨天下午,听到法院的宣判后,太平家园业主刘贻燕话语中透着轻松,表示对判决结果很满意。同时他还认为,自己的胜诉会推动太平家园其他业主类似案件的解决。
治安案件半年未结
刘贻燕是太平家园业委会的一名工作人员。11月18日,他在法庭上诉称,今年4月30日,部分业主到物业公司买电被拒后到业委会投诉,随后他与这些业主一起到物业,欲拍摄物业拒绝卖电的现场作为以后的起诉证据。之后,“十多名保安在嘉仁物业总经理马荣军、刘明伟的带领下,冲上来将我围殴在地。”
刘贻燕说,在场的业主纷纷报警,但东小口派出所的民警“在40分钟后才到现场”。之后派出所办案人员也未安排受伤的他做伤情鉴定,而在他要求下做的鉴定结果本应3天拿到也拖到了24天,“伤都好了,不认同鉴定结果也不可能再鉴定了。”之后,此案到6月底仍未得到了结,刘贻燕等业主多次口头及函件请求派出所尽快结案,但该案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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