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郝劲松状告铁路、地铁不开发票的行为后,又一名“郝劲松”出现了。公司职员王怀兵因工行收取灵通卡年费不开发票,将工行北京市分行告上法庭。昨天,西城法院受理此案。
王怀兵告诉记者,今年9月12日,工行北京分行收取了他的牡丹灵通卡10元年费,但没有给任何手续。王怀兵先后两次向工行客服中心咨询并索要发票,均被告知不能出具正式发票。“他们承诺会将此事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在5天内给予答复,但直到今天仍没有答复。”王怀兵说,他在本月16日再次打电话,依然被告知没有发票,只能开手工收据。“我虽不是法律工作者,但希望能通过这个案子点滴推进法律进程。”
昨天,记者向被告办公室采访,被告知办公室不负责此事。客服人员让记者找信访办。信访办工作人员表示,会向业务部门咨询,然后给记者答复。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链接
郝劲松介绍说,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应出具法定收据,该收据是财政部和各级财政厅等财务部门监制的。
对于企业收费,因为是经营行为,依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发票不仅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凭证,更是国家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重要凭据。”他希望更多消费者都能主动索要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