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出租用于经营的,必须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近日,哈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据市工商局曼哈顿分局副局长刘铸介绍,房屋出租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依据《公司法》、《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例如,单位自有房产出租办商场或通过商场租赁柜台的,应当办理出租房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在经营范围内增加出租房屋的经营项目,个人出租房屋用于经营活动的应当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据了解,个人出租房屋的需要携带房屋所有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到市工商局房屋交易市场管理所办理登记;企业应当办理出租房屋营业执照的,依照《公司登记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对应该办理工商登记但没有办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工商部门将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不够成刑事处罚的将对个人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对企业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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