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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的有关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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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法制报道》LAW.ICXO.COM ( 日期:2005-08-12 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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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的行使占有、实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从概念上讲是没有大小之分的。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只是一种较为通俗的说法。一般把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把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购房者买了房子后能否顺利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关键在于开发商能否首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应到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由登记部门通知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现场勘测,待勘测数据确定后,权属管理部门需要通知土地管理部门最后核定地价,还要审核该项目是否按规划批准的用途实用土地、是否按规划的面积建房、地价款最终缴纳的情况,以及拆迁安置结案情况等。只有在上述内容全部审核无误后,才能确认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即俗称的开发商的大产权。 开发商在取得大产权证后,才能办理买房人的房屋产权证,即小产权证。届时,开发商与买房人一同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外销房)或各区县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内销房),缴纳相应的契税、手续费等,取得卖契后,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买房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在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证件包括:房产卖契、房屋销售契约、有效的身份证明等,如果是委托办理的,代理人需要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如果是现房销售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判定是否现房的依据就是要看开发商是否拥有所售房屋的大产权证,这一点是购买现房的朋友们尤其要注意的。对于开发商手中的大产权证的真伪,各房产交易部门都可进行查询。我不太明白这位网友所谓的产权证办下来了,那就应该是指业主自己的小产权证办理下来了,即然小产权证都可以办理下来,那开发商的大产权证就不会存在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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