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市有位人大代表,人称“妇联妈妈”,她做的很多事为人称道。她就是原任合川市妇联主席、现任合川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栾一新。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慕名到她的办公室。栾一新朴素的衣着,炯炯有神的目光、一头齐耳短发显得十分精干,说起话来快言快语。今年52岁的栾一新是重庆市直辖后首届人大代表,合川市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从1991年起任合川市妇联主席,2003年从妇联到合川市人大常委会任职。
妇女儿童以及“弱势人群”的合法权益是栾一新一直关注的。一年一度的人代会,栾一新都会为“弱势人群”呼吁,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以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和议案。栾一新经常到学校以及一些企事业单位、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她用收集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进行讲解,教育女生、女职工,要自尊、自爱、自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每到一处,她都要说明她是一名人大代表,有什么事情都可以向她反映,并公布她的电话。没想到,电话一公布,就成了一部热线。
一天,栾一新接到一个电话,得知一个12岁的农村女孩被一私营老板奸污,并怀了孕。她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同时和计生委的同志一起将小女孩带到医院作了引产,并将其脐带血液作为证据保留。之后栾一新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很快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时,犯罪嫌疑人翻供说:“我根本没有奸污她,是办案人员逼供下被迫承认的。”栾一新得知后,向检察机关提供了在冰柜中保留的脐带血液。当法医鉴定出来后,该犯罪嫌疑人再也不敢翻供。后来他找人做了受害人的工作,又托人带礼品找栾一新做工作,希望她不要紧盯不放,并暗示今后还会有好处。栾一新非常生气,怒斥来人说:“不是我们不高抬贵手,是他罪有应得。”最终该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后来考虑到小女孩在当地学校不好再读下去,栾一新多方做工作,终于将小女孩转到了城关附近学校。
为了使青少年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栾一新帮助检察院创建了“巾帼文明示范岗”和“青少年维权岗”。她也经常邀请女检察官为青少年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年的“三八”节和“六一”节,她都要和检察官一起进行法制宣传;每年的6月26日,她都要和检察官一起到戒毒所讲法制课。
一次,一个姓王的姑娘给栾一新打来电话,说要控告其母亲。栾一新立即把她叫来进行了解,原来王某谈了个男朋友,男友年龄偏大且离过婚。王某母亲知道后,坚决反对,为了使女儿断绝与男友的往来,母亲经常把她锁在屋子里面,不准她出门。王某好不容易逃跑出来,可过不了多久,其父母又把她找到,强行带回家,并将她绑在桌子上。在朋友的帮助下,她才又逃出来。栾一新对王某耐心劝说,同时找来王某母亲,和检察官一起做王某母亲的工作,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最后,王某母亲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第二天,栾一新又找到王母,再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母女俩达成和解,现在父母亲和女儿女婿及外孙住在一起,十分和睦。
十多年来,栾一新接到的群众电话以及来访不计其数。有恋爱问题、家庭纠纷、夫妻矛盾需要解决的,有子女入学需要帮助的,有劳动权益得不到保护的。她都会认真对待,为群众解决困难。群众都亲切地称她为“妇联妈妈”、“管家婆”。
栾一新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是,她要努力尽到一个代表的职责,为群众办好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她说这是她最大的心愿。
(作者单位:重庆合川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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